足协评议:6例错漏判,朱辰杰手球未判错。
来源:24直播网
直播吧05月14日讯,在5月13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开展了本赛季第十一期的裁判评议工作。此次评议主要针对近期中超和中乙联赛中的六个判例进行深入讨论,这些判例均来自相关俱乐部的申诉。经过认真的评议,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本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特别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以达成评议结论。

首先,针对中超联赛第11轮的一场比赛,梅州客家队与上海申花队的对决。在比赛第45分钟,梅州客家10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传球时,球疑似与上海申花5号队员的手臂发生了接触。然而,VAR系统并未介入进行判罚。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经过细致讨论后认为,由于视频中无法清晰证明球与上海申花5号队员手臂的接触情况,因此尊重了裁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的决定以及VAR不介入的决定。
接着是另一场中超联赛的判例。同样是第11轮的比赛,上海申花队在进球时被裁判员判定进球有效,但VAR系统同样没有介入。评议组在仔细分析后认为,上海申花队在踢出角球后,有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并干扰了对方队员的处理球能力,这应被视为越位犯规。因此,进球被判无效是正确的,但VAR系统未及时介入进行判罚,这也是一个明显的漏判。
再来看中超联赛第11轮另一场比赛的判例,青岛西海岸队与深圳新鹏城队的对决。在比赛过程中,深圳新鹏城9号队员在做倒钩动作时与青岛西海岸6号队员发生接触,裁判员判定了深圳新鹏城9号犯规并出示了黄牌。评议组认为,虽然双方都有争抢动作,但深圳新鹏城9号的动作确实存在鲁莽行为,因此出示黄牌是正确的决定。
紧接着是中乙联赛的判例。在第八轮广西蓝航队与成都蓉城B队的比赛中,广西蓝航9号队员在与对方队员的接触中受到了红牌处罚。评议组经过观看视频后认为,该队员的击打动作力量不属于轻微可忽略的范畴,且发生在球未进入可争抢和触球范围内时,应视为暴力行为,因此支持裁判员的决定。
第五个判例涉及中乙联赛另一场比赛。温州俱乐部与广东铭途队的对决中,广东铭途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与对方队员争抢球时被判犯规并判罚球点球。但评议组认为守门员出击成功踢到了球后无附加犯规动作,不应视为犯规。因此裁判员的决定是错误的。
最后是第六个判例。中乙联赛第九轮成都蓉城B队与贵州筑城竞技队的比赛中,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在踢球后用鞋底蹬踹成都蓉城B队队员头颈部。尽管双方距离较近且有可预判性,但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的行为危及了对方队员的安全。因此评议组认为应视为严重犯规并出示红牌罚令出场。然而裁判员仅出示了黄牌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
通过这次深入的评议工作,不仅为裁判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也为中国足球的发展和进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期待中国足球在未来的比赛中能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